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教學工作安排,期末考試將于6月26日-30日舉行,現將考試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負責學生違紀作弊處理,協調處理考務組及考試突發問題。
副主考:黃卓
協助學生違紀作弊處理,協調處理考務組及考試突發問題。
(二)巡 考(具體安排見下表):
日 期 | 校領導 | 成 員 |
6月26日 | 于凇波 趙鐵海 | 教學:田志遠、吳亞輝、王艷芳、孫柳 、鄭嬌嬌、李雪、萬同樂、督導組 學工:景正、陳小偉、王韞慧、馬猛、劉夢曄、冉迪、王灝、高春蕾、劉磊 |
6月27日 | 楊紀偉 韓孟金 | 教學:吳婭平、李亞紅、鄭楠、閆賢賢、李冬雪、董玲潔、李建勛、督導組 學工:景正、陳小偉、王韞慧、馬猛、劉夢曄、冉迪、王灝、高春蕾、劉磊 |
6月28日 | 李林 高寶嘉 | 教學:李雪、王勝曼、周少燕、孫柳、王志萍 萬同樂、李倩、督導組 學工:景正、陳小偉、王韞慧、馬猛、劉夢曄、冉迪、王灝、高春蕾、劉磊 |
6月29日 | 黃卓 吳超 | 教學:田志遠、郭國峰、張卓彤、閆賢賢 陳金忠、鄭嬌嬌、李雪、督導組 學工:景正、陳小偉、王韞慧、馬猛、劉夢曄、冉迪、王灝、高春蕾、劉磊 |
6月30日 | 王景明 黃卓 | 教學:吳婭平、李雪、李倩、王志萍、董玲潔、李建勛、李冬雪、陳金忠、督導組 學工:景正、陳小偉、王韞慧、馬猛、劉夢曄、冉迪、王灝、高春蕾、劉磊 |
巡考要求:
1.按《巡考工作職責(試行)》附件2執行。考試期間,巡視各考場,監督檢查監考人員執考情況和學生應考情況,處理考試過程中的突發問題。
2.職責重點:所有巡考在執行《巡考工作職責(試行)》的同時,教學口主要巡視監考是否按時到位、是否符合監考要求、試卷質量、考試安排是否合理等情況,學工口主要巡視學生考場紀律、處理學生突發狀況,必須每個考試巡視到位,并做好考場情況登記,成員中教學和學工第一位為組長,負責當天巡視的具體分配,回收當天考場巡視情況記錄表回交教務處,如當天因事不能巡視的請自行找他人替換并報組長。
(三)考務組
負責人:趙佳
負責考試組織,考場安排,人員調配,考試情況通報,考務費用結算以及處理考試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問題。
1.印刷小組:負責試卷印刷
成員:李文玉、李天聰
2.試卷小組:負責每場試卷袋裝袋、試卷裝訂、收發和考試突發情況的處理、考務辦值班。
成員:唐征征、楊麗、康樂、金單單、李佳玉、仇曉玲、楊立麗、張曦慧、趙曉雨、成茹、李秀、劉秀紅、彭嘉、鄭偉、劉丹、石琦、李騰達、劉博艷、牛凱鑫、劉雪萍
日期 | 試卷組人員 |
6月26日 | 唐征征、楊麗、張曦慧、康樂、趙曉雨、成茹、鄭偉、劉秀紅、牛凱鑫 |
6月27日 | 唐征征、仇曉玲、金單單、李佳玉、彭嘉、李秀、劉丹、石琦、劉雪萍 |
6月28日 | 唐征征、楊立麗、楊麗、張曦慧、李騰達、王曉彤、劉博艷、鄭偉、劉秀紅 |
6月29日 | 唐征征、仇曉玲、金單單、王曉彤、趙曉雨、成茹、彭嘉、李騰達、牛凱鑫 |
6月30日 | 唐征征、李佳玉、康樂、楊立麗、劉博艷、李秀、劉丹、石琦、劉雪萍 |
3.線上巡視小組
通過視頻監控,對每個時間段的考試情況進行線上巡視,主要巡視內容包括:
①檢查監考教師是否按時到位或缺席,是否佩戴監考證,是否認真監考或做與監考無關的事。如發現監考教師不能認真履行監考職責或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應及時予以制止并留存好違規行為截圖,上報考試考紀通報小組。
②檢查學生有無作弊、違紀情況,如發現情況,通知監考老師并督促老師及時做出處理,如發現老師隱瞞不報行為,及時上報處理。
③其他情況:如找實習生替監考、監考老師長時間離開考場等行為。
日期 | 線上巡視安排 |
6月26日 | 吳婭平、楊立麗 |
6月27日 | 楊麗、張曦慧 |
6月28日 | 康樂、仇曉玲 |
6月29日 | 李雪、李佳玉 |
6月30日 | 金單單、吳雨靜 |
4.考風考紀情況通報小組
成員:吳雨靜
負責考試情況和考試違紀通報、違紀違紀作弊相關材料(處分決定書、認定行為處理單等)的制作及匯總、對視頻監控發現的規范行為進行界定處理。
(四)安檢組
負責人:辛義
工作內容:期末考試期間,負責第1、2、3教學樓入口處智能安檢門及警戒線的布置、手機等電子產品檢測、準考證的查驗、第一教學樓與行政樓之間防盜門的開閉、教學樓門口及一教2層、3層大廳安保人員的安排等。
工作要求:嚴查學生手機,禁止將手機帶入教學樓內。
二、考試要求
(一)對監考教師的要求
每位監考教師都要認真學習《考試考務管理規定》文件中有關“監考、巡考人員職責”、“考場規則”和“違紀(作弊)行為的認定和處罰”、《期末監考承諾書》(附件1)規定,嚴肅考場紀律,嚴格履行監考職責,勤巡視、勤提醒,積極努力做到考試公平、公正。發現違規行為務必上報,對考試違規處理不及時或隱瞞不報的監考教師,學校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二)對參加考試學生的要求
學生在考前要認真學習《考試考務管理規定》的通知文件內容,特別注意以下方面:
1、學生憑學生證、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無有效證件且無證明者一律不允許參加考試。
2、重修考試隨本次期末考試一并進行,重修考生不能辦理緩考,不得參加下學期的補考。
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學生請及時辦理緩考,無故缺考者按曠考處理,取消補考資格
4、特別強調,違禁物品如手機等通訊設備及其他電子設備一律不允許帶入教學樓,每棟樓入口處安放智能安檢門,發現即按學校規定處理。
5.期末考試期間第1、2、3教學樓封閉管理,考試期間自習統一安排在綜合樓B座,非考試人員非考試段禁止入內,交卷后勿長時間逗留,盡快離開教學樓,如有連續場次考試,可不必出樓,但需在下一場考場所有樓層有序等待,禁止大聲喧嘩。
(三)對任課教師的要求
1、不允許考前劃題、劃重點。
2、考試期間,教研室安排好當場考試任課教師做好巡場釋疑工作。
3、考試結束后,閱卷教師當天領取試卷準備判閱。閱卷評分請按照《考試考務管理規定》中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及《保定理工學院關于課程平時成績考核與管理辦法》嚴格規范進行,同教研室不同任課教師互相復審判閱情況。努力做到試卷整潔、判閱規范、核分準確。
三、成績登統與課程考核材料歸檔
1、閱卷教師在課程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人數較多課程延長至5個工作日內)應完成閱卷。閱卷教師閱卷完畢后會同教研室主任一同在教學秘書處拆封試卷(拆封時需要三人同時簽字確認) ,進行成績登統并在考生簽名冊成績登統處簽字。最后將學生成績錄入教務管理系統,歸還試卷。成績評定和登錄情況作為教師考核的重要參考之一。最晚7月9日前完成試卷判閱和成績登統。
2、命題教師于本課程考試結束后7月3日前,將試題(ABC卷)和已考試卷的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的電子版以“編號+學期+課程代碼+專業+課程名稱+教師姓名”命名的壓縮文件傳至826474401@qq.com。
3、課程考核材料存檔按照《保定理工學院考試考務管理規定》中第四十五條的要求,由開課單位負責進行整理與裝訂,各學院教學秘書于7月13日前送交教務處試卷庫驗收。
四、考風考紀
1、各學院要充分認識考試紀律在學風建設中的重要性,將考風考紀當作學風建設的重要環節來抓,認真做好考前教育工作,動員廣大師生共同抵制考試違紀(作弊)等不良傾向,形成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
2、各部門要認真組織本單位監考教師進行考前培訓和考場監考工作,嚴格考試要求,嚴格考試紀律。
保定理工學院教務處
2023年6月21日
附件-關于2022-2023學年第2學期期末考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