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提高教學質量,根據《保定理工學院關于修訂印發教學改革與教學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保理工發〔2023〕15號)(附件1)和《保定理工學院關于修訂印發教學改革與教學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保理工發〔2023〕16號)(附件2)文件精神,現決定組織對第八屆校級教學改革與教學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教改項目)進行結題驗收工作,同時開展第九屆校級教改立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項工作
(一)驗收范圍
保理工發〔2023〕50號文件中已通過中期檢查的20項教改項目(具體名單見附件3)。
(二)結項條件
1.項目組根據申報計劃完成了項目研究和改革實踐任務。
2.項目研究取得了預期成果,最終成果與項目申報時預期成果形式相符。
3.項目具備完整體系,研究成果得到了切實有效地推廣和應用,并有進一步推廣的價值,實踐效果評議材料真實、可靠。
4.結項項目需滿足《保定理工學院教學改革與教學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及《保定理工學院教學改革與教學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相關要求。
(三)驗收程序
1.材料整理
項目負責人需整理以下結項材料:
(1)項目結項報告(模板及內容要求參見附件4)
項目主報告要求觀點明確,論述充分,文字簡明扼要。
(2)結項驗收表(參見保理工發〔2023〕15號文件)
(3)研究成果匯總表(參見保理工發〔2023〕15號文件)
(4)項目研究成果一套:可有多種形式,如教學研究論文、課程建設和實施方案、調研報告、教材、教學實踐效果報告與成果推廣報告等。
2.各單位初審
各單位組織相關專家對所承擔項目結項材料依據我校教改項目相關管理規定認真負責的進行初審,提出科學、客觀的初審意見,項目負責人完成結項材料的修改、完善。
3.教務處復審
完成初審的結項材料,以學院為單位提交至教務處。結項材料需按序號排序,壓縮為ZIP文件格式,按學院+姓名命名,于2025年4月18日前提交電子版至教務處教學研究科。教務處對提交的結題材料進行形式審核,符合要求的材料方能參加學校結項評審。
4.學校終審
教務處將適時組織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進行結項評審(具體時間及形式另行通知)。評審結束后,教務處將統計、整理專家評審意見并公布最終評審結果。
5.結項材料上報歸檔
結項驗收通過的教改項目,教務處將組織進行材料的上報歸檔(具體要求見后續通知)。結項項目所有材料上報完畢,通過教務處審核驗收的,發放結項證書。
二、立項工作
(一)立項宗旨及重點范圍
教改項目應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服務地方經濟轉型升級,聚焦教學和人才培養改革,通過開展前瞻性、創新型的研究,解決教育教學改革中的難點問題,主動對接“四新”建設。立項的重點范圍包括:加強課程思政建設;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突出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培養;依據人才培養目標重構課程結構及教學內容;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探索啟發式、討論式、參與式教育;強化實踐育人環節;改革考試方法,注重學習過程考察和能力評價;改革教學管理與健全質量保障體系等方面。其中申報課程思政類項目占本單位項目比例不低于五分之一(或至少一項)。
各學院要把教改立項研究同“理工六色”、晉察冀精神傳承、非遺文化傳播等學校辦學特色相結合,同一流本科專業建設、一流本科課程建設、學院綜合改革、產業學院建設、教學名師和優秀教學團隊建設、校內外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等質量工程項目建設相結合,積極探索、研究和實踐,力爭取得一批有應用推廣價值的成果。
(二)立項要求
各立項項目需具備完整的課題體系。項目目標明確、合理;項目內容具體、各階段實施情況明晰;項目方法科學、合理。
(三)立項程序
1.申報
我校教職工均可個人或組成團隊進行申報,團隊成員一般不超過6人(含項目負責人),鼓勵吸納行業企業人員及學生參加。項目負責人每屆只能申報負責一個項目,在項目結項之前不得申請新的立項。申報人原則上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不具備以上條件者,須經兩名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職稱且主持過教改項目的專家推薦。項目實施時間為兩年。申報者參照我校教改項目相關要求,認真填寫《保定理工學院教學改革與教學建設立項申報表》(參見保理工發〔2023〕15號文件)和《保定理工學院第八屆校級教改立項申報匯總表》(附件5)。
2.初審
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負責對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并以學院為單位將《立項申報表》《申報匯總表》加蓋公章,于2025年4月25日前報教務處,同時提交電子版。聯系人:王金燦,地點:行政樓310辦公室。
3.復審
教務處負責對申報材料和內容進行形式審核,確定參加學校評審的項目名單。
4.評審
學校將適時組織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進行立項評審(具體時間及形式另行通知)。評審結束后,教務處將統計、整理專家評審意見并公布最終立項評審結果。
各項目負責人依據專家評審意見修改相關立項材料,并以學院為單位將簽字蓋章版的終版材料報送至教務處。
希望各單位及項目組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做好本次結題和立項工作。
附件1:《保定理工學院關于修訂印發教學改革與教學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保理工發〔2023〕15號)
附件2:《保定理工學院關于修訂印發教學改革與教學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保理工發〔2023〕16號)
附件3:第八屆校級教改項目中期檢查結果一覽表
附件4:保定理工學院教學改革與教學建設項目結項報告
附件5:《保定理工學院第九屆校級教改立項申報匯總表》
關于組織第八屆校級教學改革與教學建設項目結項驗收暨開展第九屆立項工作的通知.zip
保定理工學院
2025年3月31日